尊敬的投资者:
中融鼎新-金谷仓1号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为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现决定聘请中融掌运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掌运星”)为本基金投资顾问,详细事宜公告如下:
中融掌运星为管理人控股子公司,持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因管理人部分人员人事关系转入中融掌运星,管理人为了更好地为本基金提供服务,并为投资者实现利益最大化,因此决定聘请中融掌运星为本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并提供投资顾问服务。
因前述事宜而产生的应向中融掌运星支付的投资顾问费,由基金应向管理人支付的管理费及业绩报酬承担并从中扣除,因此本次聘请投顾事宜不增加本基金的运行成本,不增加投资者的任何费用负担,不影响投资者实质权益。
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聘请投资顾问并更改基金合同中相关条款,特此通知。
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