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的“中融鼎新-鼎融利丰8号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于2016年05月17日成立,基金合同约定的到期日为2018年11月17日。
现因基金财产全部变现,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提前终止,终止日为2016年12月27日。
本公司将及时分配各委托人的基金利益,并于10个工作日到账,届时请您核查资金到账情况。
特此通知!
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