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人/份额持有人:
感谢您投资本公司管理的“中融丝路-逐金5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我司作为本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日常运行管理,本基金成立日为2016年3月10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认缴有限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份额,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向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增资。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条第(二)款第7点约定,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基金存续期限内,基金财产全部变现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终止的”。现因基金财产已全部变现,基金管理人决定2018年6月6日为基金提前终止日及固定核算日,并于固定核算日对应的分配日向投资人分配基金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