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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恒睿-蓝天1号股权投资基金临时通知
2018.06.15 597

尊敬的投资者/基金份额持有人:

感谢您投资本公司管理的“中融恒睿-蓝天1号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我司作为本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日常运行管理。现就本基金所投标的晓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清环保”)近期重要事项披露如下:

一、晓清环保及其主办券商公告

12018529日,晓清环保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发布《关于晓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为晓清环保由于未及时支付审计费用导致审计进度缓慢,未于 2018427日前按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自201852日起暂停转让,如在2018630日前仍无法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2018529日,晓清环保发布《关于股票暂停转让进展暨2017年年度报告未按期披露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为,鉴于年报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仍无法披露2017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 2017 年年报的编制工作,公司正在积极进行内部协调,推进年报披露相关工作,预计于2018629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如公司届时仍无法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针对前述各项公告,我司向晓清环保了解了相关情况,晓清环保相关人员表示审计人员正在加紧工作,尽快提交审计机构内核,争取尽快完成年报编制。

二、本基金与晓清环保实际控制人仲裁进展

本基金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晓清环保实际控制人韩小清、李素芹、李艳梅回购本基金持有的晓清环保股权的仲裁案件进展如下:

1、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决定于2018630日开庭审理我司与晓清环保实际控制人韩小清、李素芹、李艳梅的股权回购纠纷案,我司届时将由代理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庭。

2、北京市仲裁委已将我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转交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接到我司要求保全晓清环保实际控制人名下资产的申请后,已于2018517日作出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韩小清、李素芹、李艳梅在银行的存款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限额人民币一亿三千万元)。2018522日,法院轮候查封了李素芹名下两处房产。对被申请人其余财产的冻结查封工作正在进行。

3、我司一直积极与晓清环保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各相关方沟通协商,争取早日解决争议。实际控制人表示正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我司也将密切跟进相关事项进展。

本公司将秉承投资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密切跟进相关仲裁及后续的协商进程,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依法、合规地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中融恒睿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6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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