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基金份额持有人:
感谢您投资本公司管理的“中融恒睿-蓝天1号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我司作为本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日常运行管理。现就本基金所投标的晓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清环保”)近期重要事项披露如下:
一、晓清环保及其主办券商公告、通知
1、2018年6月29日,晓清环保发布《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否决议案暨因无法披露2017年年报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为因《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等多条议案被否决,公司无法在 2018 年6月30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公司股票面临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指引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终止挂牌的审查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18年6月29日,晓清环保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晓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暨面临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为晓清环保无法在 2018年6月30日前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3、2018年7月3日,我司收到晓清环保通知,因董事会未通过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年报无法于2018年6月30日前披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将终止公司股票挂牌。根据股转通知,公司股票(871116)将于2018年7月3日起摘牌。
针对前述各项公告和通知,我司向晓清环保了解了相关情况,公司第二大股东西藏知合壹号资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派驻的3名董事于董事会上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议案均投了否决票,晓清环保因董事会未通过年度审计报告,无法于2018年6月30日前披露,收到股转通知,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7月3日起摘牌。
二、本基金与晓清环保实际控制人仲裁进展
本基金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晓清环保实际控制人韩小清、李素芹、李艳梅回购本基金持有的晓清环保股权的仲裁案件进展如下:
1、2018年6月30日上午9点30分,北京市仲裁委员会非公开开庭审理了我司作为申请人的晓清环保股权回购纠纷案。除双方当事人聘请的代理律师出庭外,其余人等均未获准旁听。仲裁庭成员共三人,包括一名首席仲裁员,一名我司选定的仲裁员,以及一名对方选定的仲裁员。庭审经过双方陈述,质证,辩论等法定程序,我司聘请的代理律师针对对方律师提出的抗辩理由进行了反驳。庭审时长约90分钟,仲裁庭将在庭后进行商议,择日作出仲裁裁决书。
2、我司要求保全晓清环保实际控制人名下资产的情况,目前,法院轮候查封了李素芹名下两处房产,对被申请人其余财产的冻结查封工作正在进行。
3、我司一直积极与晓清环保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各相关方沟通协商,争取早日解决争议。实际控制人表示正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我司也将密切跟进相关事项进展。
本公司将秉承投资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密切跟进相关仲裁及后续的协商进程,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依法、合规地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中融恒睿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