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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鼎兴-兴鹰3号新能源私募基金期限变更通知
2019.03.19 703

尊敬的投资者:

由中融鼎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担任基金托管人的中融鼎兴-兴鹰3号新能源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7421日成立,正常到期日为2019421日。

2018年,受宏观经济环境因素、新能源产业政策等影响,光伏行业增长趋势出现下滑,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基金所投资标的企业建设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出售进度,根据基金文件“四、基金的基本情况”之“() 基金的存续期限”约定:“本基金的预计存续期为2年,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算。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届满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的运行情况自行决定对本基金延期1次,延期期限不超过1年。若延长期届满时,基金财产仍未变现完毕的,则本基金自动再次延期,直至基金财产全部变现完毕且基金管理人宣布本基金终止之日终止。该等延期事宜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上述方式确认对本基金进行存续期限延长的,基金管理人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短信或邮件)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履行告知义务。”,本基金延期一年,延期后的到期日为2020421日。

  

    特此通知!

                           

 

基金管理人:中融鼎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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