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由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担任基金托管人的“中融鼎新-金翼海外资产收购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5年8月28日成立。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基金运营情况,本基金已经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于2017年6月30日延期半年,到期日为2017年12月31日。根据2017年12月本基金第一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延长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延长期至2018年12月31日,延长期内若基金财产全部变现,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提前终止;延长期限届满时若基金财产未全部变现,则本基金存续期限自动延长至基金财产全部变现之日。”
因本基金财产无法于预计存续期限届满前变现完毕,2020年本基金存续期限将继续延长。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积极履行管理职责,按照处置方案推进基金财产变现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基金财产全部变现,并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完成分配工作。
特此报告!
基金管理人: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